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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城投集团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6-07  点击量: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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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6月16日,市委第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城投集团委员会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城投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做好巡整改工作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和经营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打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分工。集团“一把手”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抓好整改,履行好分管领域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认真研究、推动落实,共同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每项问题整改的牵头领导,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三)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取得实效。巡察整改期间,建立“巡察整改每周一报”工作机制,各责任部门(公司)每周更新一次整改工作台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提醒督办工作,根据每项问题对应的整改时限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公司)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做好整改工作,做到全程跟踪。同时,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逐条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精准发力,严格建章立制,注重举一反三,整改期间先后制定和完善各类制度12项,通过建立“长久立”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常态长效。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推动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有不足

1.针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问题。一是强化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主题研讨,持续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集团党委会、经营班子会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国资国企改革有关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团经营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围绕集团改革发展实际深入交流发言,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真抓实干精神。二是深化基层党支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不断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和监督,各基层党支部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组织召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会议,推动全体党员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双提升,同时,把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情况纳入党建考核范围,强化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要激发内生动力,在竞争中增强实力”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离做强做优做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问题。一是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产结构,压缩管理层级,通过清查、梳理、分析无收益资产情况,加快盘活闲置、低效资产,降低无收益资产占比,通过清退“三无”空壳公司,减少集团公司管理层级,通过处置管理难度大、收益低的资产,收回资金,形成收益。二是对于市场化自营项目做加法,对于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做减法,结合集团可利用资源情况和自身优势等,做大做强现有自主经营的业务板块,推进相关项目,启动相关项目商铺公开招租工作,完善已投入使用项目的竣工验收、结算和移交手续。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盘活闲置资产办法不多、效果不够明显问题。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通过召开城投集团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工作专题会议,全面掌握集团闲置、低效资产情况,有关下属子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制定盘活方案,定期报送盘活进展,将资产盘活处置工作列入相关部门或公司的绩效考核指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围绕目标定位抓工作的办法和韧劲有待加强

1.针对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一是针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有关下属公司加强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从该项目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自营项目的管理,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进行分解,倒排工期计划,定期检查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进度的把控,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针对相关项目进度滞后问题,通过成立专项工作组、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月召开进度管理教育及安全培训会、增派施工班组等措施,加速推动项目,目前正式投入运营。

2.针对基金项目助力本地产业发展作用不明显问题。积极开拓基金投资项目,根据韶关市大数据产业的战略部署,寻找大数据项目意向合作伙伴。

3.针对对控股公司监管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集团合规管理制度,新增合规文化、信息化建设和监督问责等内容。二是落实相关公司议案意见报告请示工作要求,推动提名委派相关公司负责人等相关工作。

4.针对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有偏差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完善集团各企业的工资总额核算原则,强化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联动指标挂钩的决定机制,合理确定集团各企业的年度工资总额。二是建立和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及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切实把职工薪酬与经济效益挂钩。

(三)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经营风险隐患较多

1.针对面临巨额国有资金重大损失风险问题。一是下属相关公司转变经营管理模式,实质性参与到施工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加强项目内控管理,全过程控制项目成本,严控工程各项成本支出。二是针对未收回工程款问题,及时成立催款专班追回工程款。同时,集团在各公司开展未收回工程款全面自查工作,督促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催收款工作。

2.针对基金项目重投入轻监管问题较突出问题。下属相关公司加快项目推进并做好存量基金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及时收集听取基金管理人汇报,定期分析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基金运营情况。

3.针对债务结构不合理、违约风险较大问题。一是增加中长期贷款比重,短期借款占比持续下降。二是控制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保证资产负债率水平控制在基准线以下。三是梳理企业当前经营情况及债务管理风险,形成集团运行情况及债务风险报告,并针对风险提出具体的化解措施。四是构建“借用还”循环机制,短期内通过贷款增加企业资金,增强流动性。

4.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围绕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等内容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二是对各公司开展季度安全督导检查,发出安全提醒,督促整改事故隐患。三是压实建设(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针对脚手架、模板、塔吊等重点部位开展事故隐患检查。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一)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总部机关化问题依然存在

1.针对总部去机关化成效不够明显问题。一是集团各部门分别前往各公司调研,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自身存在方面的问题逐一提出服务措施、出具调研报告,并按照调研报告开展有关落实工作。二是开通云之家“吐个槽”平台,各公司可直接在平台匿名反映意见建议,平台管理员及时进行处理并在平台上向反映人反馈处理情况。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开展韶关城投集团“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的工作方案》,对照《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台账》明确责任分工,逐一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推动集团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2.针对审核把关不够严实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聘任不超过8年。二是持续关注行业动态,通过财政部、行业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查询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情况,并对查询记录截图存档。

3.针对“文山”现象有所抬头问题。严格审核集团各部门及各公司发文的必要性与发文范围,对上报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请示、内部印发的制度及函件等进行发文编号,做到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二)攻坚克难精神有所欠缺,为民情怀树得不够牢固

1.针对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主动性欠缺问题。及时梳理集团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台账,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积极与相关部门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调研、上报请示等方式逐项突破,形成各项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报告,目前取得一定进展。

2.针对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够及时到位问题。针对市民投诉路灯不亮问题,下属相关公司根据民生关注程度分轻重缓急,制定工作计划,逐个工程整改、完善。同时,对市民投诉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并向投诉市民做好各项解释工作,每季度收集市民诉求多并频繁投诉的问题形成工作台账并进行分析研究。

3.针对损害群众利益事件偶有发生问题。针对村民因洪灾财产受损问题,集团通过合法依规的捐助路径进行定向捐赠,帮助相关村委和群众完成灾后重建。同时,对群众周边的项目加强现场管理,一方面加强拦污栅垃圾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对安全警示牌进行修复加固,同时加强汛期拦污栅值班值守工作。

(三)对下属公司监管不够有力,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领域问题较多

1.针对对下属公司投资决策监管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完善集团投资管理制度,修订《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汇编》,要求各投资项目按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可研论证等,对多个拟投资项目组织投资评审委员会评审。二是加强投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风控机制和考核机制,有针对性地对已投资项目开展调研走访,及时梳理排查风险点,针对个别子公司投资的项目不够科学合理的情况,做到及时止损,同时,要求各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投资管理制度汇编等有关制度,规范投资决策流程。

2.针对招投标领域问题多发问题。一是组织招投标工作业务骨干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韶关招标示范文本,增强招投标工作风险意识。二是修订《韶关城投集团建设项目自行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各公司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工作流程。三是对各公司项目招标文件合规情况进行排查,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审核工作,并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3.针对物资采购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一是各公司对于2019年至今的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上的非工程类采购决策流程开展自查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二是集团企业管理部对各子公司非工程类采购流程开展核查工作,发现个别子公司存在比价不规范、通过会议议定续签合同、补充协议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谈话,要求严抓合同流程,加强合同审核,完善决策流程,保证合法合规。

(四)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规定不到位

1.针对大额资金存放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韶关城投集团资金管理总则》,对提升资金运作效益管理章节进一步细化,并优化流程,增强可执行性,落实未来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要求,经排查,在巡察整改之后,均按照制度落实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

2.针对对下属公司商务接待监管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对未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人员及时批评教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及作出书面检查,责令违反报销规定的相关人员退回报销费用。二是针对违反接待管理办法事件进行举一反三,对各公司商务接待情况开展排查,对排查问题,要求有关公司立行立改。同时,根据本次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规范集团各部门及各公司的商务接待行为。

3.针对违规报销汽车违章罚款问题。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章罚款,针对该项问题对各公司开展车辆管理工作排查,对排查出的车辆管理及费用报销流程中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有关子公司立行立改。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各公司规范用车意识。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一)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履行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职工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推动党内法规全面深入实施。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不足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集团领导班子及各公司领导班子分工,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加强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修订完善《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集团门户网站及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网络维保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网络安全监管到位,不断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3.针对推动控股公司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写入控股公司章程,在集团领导班子及各公司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党建工作”分工情况。同时,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市国资系统2023年“五强五化”国企示范党组织创建活动,认真开展纪律教育月系列学习活动,不断压实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各公司的党建工作纳入考核,将“软指标”变为“硬约束”,不断加强各公司党的建设。

(二)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选人用人工作群众认可度不高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不实问题。全面梳理集团本部中层管理人员、二级子公司班子成员岗位设置及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有关干部。同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条例,强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做好干部考察等意识。

2.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够严格问题。为落实干部任职回避规定,及时调整有关领导班子分工,并对照上级有关单位关于开展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再次全面梳理核查集团在职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近亲属任职回避情况,未发现有领导干部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情况。

3.针对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不够问题。一是以机制改革激发活力,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机制、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现代经营责任机制,及时完成经营管理干部的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加大干部培养力度,畅通多向交流渠道,印发《韶关城投集团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建立集团本部与下属企业员工常态化交流和轮岗机制,推行干部多岗位轮岗锻炼。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多措并举选拔人才,印发执行《韶关城投集团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规程》《韶关城投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规范集团内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后备人才库,推荐符合入库条件的各类优秀人才报上级党委,并在后续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作为后备人选储备。

(三)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督管理工作抓得不紧不实

1.针对集团纪委履职乏力问题。一是强化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跟踪监督,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的监督,对多名干部职工开展廉洁谈话提醒。二是开展集团重大项目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在“三重一大”决策流程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强化审计对工程项目和投资领域的专项监督。三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互通情况的机制,组织召开监事工作会议,对集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行联动监督。四是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存在问题的有关子公司下发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对查处的违规行为在全集团范围内进行通报。五是制定集团职工惩处管理办法,在干部选拔任用、接待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物资采购、销售管理等关键环节规范职工行为,对职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提供指引。

2.针对国有企业廉洁从业要求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增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建立《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集团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三是全面排查把廉洁从业写入公司章程的情况,全部子公司按照要求,将廉洁从业内容写进公司章程。四是排查廉洁风险点,完成新变动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针对变动后不同岗位存在的潜在风险划分廉政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针对内部监督管理不够严实问题。一是针对个别公司班子会议记录缺失问题,集团党委对相关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每次公司班子会议的决策讨论情况能有清晰、规范、完整的“第一手”记录。二是完善修订《韶关城投集团班子会、司务会及专题工作会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公司会务管理,对各公司开展班子会议记录检查工作,要求各公司做好项目决策事项的会议记录。

第四方面问题,聚焦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等整改落实情况

集团党委对巡察整改重视程度不够,久久为功抓整改的韧劲不足,导致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成效不明显

1.针对整改不彻底问题。全面排查二级、三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情况,经排查,无党建内容的仅有一家三级子公司,目前该公司章程已加入党建内容。

2.针对持续整改用力不足问题。根据集团领导岗位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防范化解风险领导小组成员,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会议,持续跟进重大风险、高风险事项情况,及时更新工程项目管理风险、经营及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方面的处置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重要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锲而不舍地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盯紧巡察反馈问题不放松,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不错漏、见底清零,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市城投集团党委将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好整改成果,以深度整改促进深化改革,让集团发展立得住走得稳行得远,以实际行动为我市实施“三大战略”、开展“六大行动”、推动“三大提升”作出新的国有企业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8110821;电子邮箱:sgctzhb@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武江区滨江路69号城投商务大厦东塔;邮政编码:512026。

 

                                                    中共韶关市城投集团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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