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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城投集团下属韶关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2022-03-11  点击量: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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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韶关城投集团”)前身为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9月,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201610月,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有关精神,成功组建集团公司。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韶关城投集团已成长为以投融资、土地开发、城市运营、建筑施工四大业务板块为主的企业集团,是我市唯一一家资信评级达到AA级实体运作的市属国有企业。(详情可查阅我司网站http://www.sgctjt.com.cn/  

根据我司下属韶关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韶关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克己奉公;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同集团的文化理念;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团结合作、激情奉献;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工作能力以及必要的任职资格等;

5.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有高度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内控和风险管理意识;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

2.专业要求:机械类专业;

3.职称要求: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4.工作经历要求:10年大中型企业机械类专业管理工作经验以及10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工作经历;

5.其他要求:具有战略、策略化思维,建立整合专业化团队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熟悉现行城市停车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对城市智慧停车项目管理有深入的研究和独特见解并有较成熟的经营思路。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或机构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出现严重亏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国企职务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31516:00

2.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填写的《韶关城投集团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等扫描件。国内院校毕业的学历(学位)证须提供学信网对学历(学位)的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以电子文件形式压缩打包发至报名邮箱:sgctjtrsb@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城市运营公司-姓名”

(二)资格审核

我司将对简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由电话通知面试安排。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以100分为满分,面试成绩按取平均分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

2.鉴于疫情影响的不确定性,面试的形式将采取网上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以正式的面试通知为准)。

(四)体检

1.由我司安排工作人员组织体检工作;

2.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我司对拟聘用人选就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必要的情况下可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工作单位工作鉴定(非应届生)、特殊情况说明或证明(违规违纪等)、人事档案。

(六)公示与录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在韶关城投集团官网、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聘用,聘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按职业经理人的形式与韶关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和绩效目标责任书。

(七)薪资待遇

实行年薪制,具体薪酬面议。

四、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需要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在面试时应如实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近期内有离韶的需提供),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后,方可参加。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谎报相关信息的,则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联系人:李女士、周女士

联系电话:0751-811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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